沉降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重要性
随着高大建(构)筑物的不断兴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各种大型的建(构)筑物,如水坝、高层建筑、大型桥梁、隧道在其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出现变形。这些变形总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致于终酿成事故。因而及时地对建(构)筑物进行变形观测,掌握变形规律,以便及时分析研究和采取相应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为检验设计的合理性,为提高设计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
沉降观测
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不动产测绘公司的环宇测绘于2025/3/28 14:17:4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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