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或称水准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标高定位时使用的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水准基点。如水准点与观测的距离过大,为保证观测的精度,应在建筑物或构造物附近,另行埋设水准基点。
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观测的每一区域,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水准点,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规定并不得少于3个。水准点应考虑使用,埋设坚固(不应埋设在道路、仓库、河岸、新填土、将建设或堆料的地方以及受震动影响的范围内),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间距为30~50m,水准点帽头宜用铜或不锈钢制成,如用普通钢代替,应注意防锈。水准点埋设须在基坑开挖前15天完成。
水准基点可按实际要求,采用深埋式和浅埋式两种,但每一观测区域内,至少应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点。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就是测量建筑物在水平位置上随时间变化的移动量。为此,必须建立基准点或基准线,通过观测相对于基准点或基准线的位移量就可以确定建筑物水平位移变化情况。为了求得变化量,通常把基准点与观测点组成平面控制图形形成为三角网、导线网、测角交会等形式。通过测量和计算求得变形点坐标的变化量。对于有方向性的建筑物,一般采用基准线法,直接或间接测量变形点相对于基准线的偏移值以确定其位移量。至于采用哪一种方法,视建筑物形状、分布等而定。当建筑物分布较广、点位较多时,可采用控制网方法,当要测定建筑物在某一特定方向上的位移量时,可在垂直于待定的方向上建立一条基准线,定期直接测定观测点的距离,以确定其位移量。
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要求: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一般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民用建筑每增加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应在不同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整个施工时间的观测不得少于4次(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
25%、50%、75%和100%时各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在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筑物和构筑物全部竣工后的观测次数: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为: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2年,黏性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当建筑物和构筑物突
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的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在基坑较深时,可考虑开挖后的回弹观测。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不动产测绘报价的环宇测绘于2024/4/26 11:14:1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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