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鉴定评审结论意见按照以下要求分为“符合条件”“整改后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1)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
(2)整改后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整改后符合条件”;
(3)除本款(1)(2)项外,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委托规定,及时出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鉴定评审工作(含整改时间)应当自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许可证增项是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持证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增加制造地址或者许可子项目(含改变产品限制范围);
(2)增加充装地址、设备品种或者充装介质类别。
增项程序和要求(1)持证单位需要增项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许可增项申请;增项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规则3.2至3.5条的规定办理;
(2)只改变产品限制范围的,由发证机关确定是否需要进行鉴定评审;
(3)只增加制造地址的,不需要准备试制造样机(样品),鉴定评审时重点对资源条件进行核查,并且对体系覆盖情况进行确认;
(4)许可证增项后,发证机关换发新许可证,其有效期按照原许可证执行,原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收回。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D类压力容器生产许可射线曝光室要求
问题:按照TSG07-2019许可规则,附件C 压力容器生产单位许可条件C2.1.2工作场所第(5)具有满足防护要求、空间适应产品检测需要的射线曝光室,请问:满足防护要求的射线曝光室,是否由具备国家承认的环评机钩,出具的满足防护要求的环评报告即可,还是另有要求,谢谢!
答复:许可规则无明确规定,具体由鉴定评审机构核实。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燃气管道(GB1)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办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4/4/21 12:57:2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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